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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自8月1日起生效。

根据通知精神,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据悉,两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一个普通消费者听到这个通知心里当然高兴。

近几年,这类广告充塞荧屏,令人烦不胜烦,只要打开电视,你想躲也躲不掉。

禁令一下,耳朵总可以清净下来了。

为了长治久安,我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不要虎头蛇尾。

在我的记忆中,整顿广播电视医疗广告的禁令已经不止第一次了。

每次类似的通知一下,情况有所好转,但时过境迁,这些违禁广告又卷土重来,有些甚至变本加厉,大有把损失补回来之势。

第二,不要雷声大,雨点小。

禁令是很严厉,通知也很具体,宣传也声势浩大。

接下来就看执法了。

从媒体反馈的信息看,这几天“广电总局公布的举报电话86091111非常繁忙,一直占线。

据工作人员介绍,从上班开始一直在不停地接电话,尽管举报的数量还未统计出来,但观众投诉举报的热情很高。”

这说明,禁令深得人心,但同时又说明顶风作案不在少数。

面对这么多的群众举报,能不能一直查下去?能不能定期把查处的结果在媒体公布?

第三,能不能做到有法可依,两局的通知不能等同于法律,我们是法治国家,一切都要依法办事,广播电视医疗广告能不能播出,首先是看是不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违反了,由相关的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如果总是由管理机关出一个通知大家轰轰烈烈行动一下,看起来声势浩大。

但从实践来看,从长治久安来看,效果并不怎么好。

因此,出台相关法律就显得特别重要。

第四,对丰胸、减肥、等电视广告不能一棍子打死。

现在的播出的一些丰胸、减肥、等电视广告不仅内容夸大,甚至有点黄色。

但我们也不能否定也有一些是合法合规的,如果一说禁播,就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这也不符合法律,如果这类合规的广告被禁播,人家把两局告上法庭,谁赢谁输还真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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